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8年9月4日北市衛疾字第1080145038號函辦理。
為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請學校及幼兒園落實流感個案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並依本局流感規定辦理,請查照。
學校發現學(幼)生有疑似感染流感時,應立即對該生進行適當之處置,並通知家長送醫就診,倘經診斷為流感,當事生為國小及幼兒園學(幼)生者應請假至少七
天(含假日)、為國中及高中職學生者應請假至少五天(含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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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介紹
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感染後可能出現發燒、咳嗽、頭痛、肌肉酸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等症狀,少數人感染後會有腹瀉或嘔吐等腸胃道症狀。流感可藉由感染者咳嗽或打噴嚏產生的飛沫將病毒傳給他人,另由於病毒可短暫存活於物體表面,故也可藉由手接觸到被口沫或鼻涕等污染之物品表面,再碰觸自己的嘴巴、鼻子或眼睛而造成感染。流感的潛伏期通常為1~4天,症狀出現前一天即可能具傳染力,成人之傳染力可持續至症狀出現後3~5天,小孩則可能達到7天。
2.防疫作為
*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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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學(幼)生如出現疑似流感症狀應務必配戴口罩,加強手部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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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如發現疑似罹患流感學(幼)生,應讓其戴上口罩,留置於單獨空間,保持空氣流通,並聯繫家長或協助儘速返家休息及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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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教職員工/學(幼)生應在家休養,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才能返回上課,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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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住宿生罹病,除就醫外,於宿舍中應與健康學生分別安置,提供適當照護,直至退燒後至少24小時。
*強化衛生教育宣導及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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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流感最好的方法就是接種流感疫苗,流感高危險族群及高傳播族群均應儘早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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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流行期間或班級出現流感個案時,加強提醒教職員工、學(幼)生及家長應落實手部衛生、勤洗手,並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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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時用肥皂和水清洗至少20秒,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更應立即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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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狀時應戴口罩,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丟進垃圾桶。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若無面紙或手帕時,可用衣袖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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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紙使用後應丟棄至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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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要立即澈底清潔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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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呼吸道症狀,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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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清潔學(幼)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對疑似受到傳染性物質污染的區域或物品,採取適當的消毒措施。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