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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學校活動訊息

105學年度校內多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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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壹、依據:

一、臺北市國民小學提升學生國語文能力四年計畫。

二、臺北市國民小學多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三、本校提升學生國語文能力實施計畫。

四、本校教務年度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倡導國語、本土語言及英語教學,增進學生各項語言能力。

二、引發學生學習多種語言興趣及好奇心,培養學生基本能力。

三、增進學生國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促進優質學習。

四、拔擢優秀人才,參加臺北市多語文各項競賽。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務處。

    二、協辦單位:各班導師及科任教師。 

肆、參加對象:

一、國語文競賽:

        本校至五年級學生參加,五年級個人競賽項目每班以名選手參賽為原則,

     每個學生至多可報名二個項目。二至四年級個人競賽項目每班以一名選手參賽

     為則,除查字典、硬筆字需兩名選手參賽。

   二、本土語言競賽:

       本校四、五年級學生參加,閩南語由閩語老師推薦人選,閩南語各班至少推薦

     一名選手(至多兩名);客語則由客語老師推薦人選。

三、英語競賽:本校四、年級學生

伍、競賽日期及地點:

競賽項目

   

 

   

參賽年級

國語文

硬筆字

106.3.13()

上午08:00~08:20

美勞教室()

年級

寫字

106.3.13()

上午08:00~08:50

美勞教室()

五年級

查字典

106.3.13()

中午12:40~12:50

大辦公室

三、四年級

字音字形

 

106.1月

期末評量結束

各班上課時間

各班教室

五年級全部學生進行筆試

朗讀

106.3.13()

下午13:10~14:50

大辦公室

四、五年級

作文

106.3.21()

上午08:00~09:30

美勞教室

五年級

演說

106.3.21()

下午13:10~14:50

大辦公室

四、五年級

本土語言

客家語朗讀、

歌唱

106.3.14()

上午09:35~10:15

大辦公室

五年級

上午10:35~11:15

大辦公室

四年級

閩南語歌唱

106.3.14()

上午11:15~12:00

音樂教室()

四、五年級

閩南語演說

106.3.14()

下午13:10~14:50

大辦公室

四、五年級

閩南語朗讀

106.3.14()

下午13:10~14:50

大辦公室

四、五年級

英語

演說

106.4.20()

中午12:40~13:15

英語教室(2)

五年級

讀者劇場

 

106.4.27()

上午08:00~08:40

代用禮堂

五年級

讀者劇場

106.4.20()

上午10:35~11:15

視聽教室

四年級


陸、競賽內容及規定:

一、國語文競賽:

  

參加對象

       

  

四、五年級

1. 每人4~5分鐘。

2. 競賽前公佈參考題目,比賽當天於出場前30分鐘親自抽題。

   

四、五年級

1.   每人4分鐘。.

2.   競賽前公佈朗讀篇目,比賽當天於出場前8分鐘親自抽題。

  

五年級

1. 學生請自備寫字用具。

2. 一律使用學校所發有格宣紙,以傳統毛筆書寫正楷(不得用自來水毛筆),以教育部公佈之標準字體為準,字之大小為5公分見方。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平均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平均分數2分。

3. 比賽時間50分鐘。

  

五年級

1. 學生請自備黑藍原子筆、墊板等文具,不可使用鉛筆。

2. 一律使用學校所發稿紙寫作,文體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不得使用鉛筆或紅色筆書寫,並應詳加標點符號。

3. 比賽時間90分鐘。

字音字形

五年級

1.   學生自備藍黑色原子筆,不可使用鉛筆,塗改不計分

2.   字詞共200字(字音、字形各100字)。以教育部883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字形以教育部所公布「常用標準國字字體」之字形為準。

3.   比賽時間10分鐘。

查字典

三、四年級

1.   學生請自備黑藍原子筆、墊板等文具,不可使用鉛筆。

2.   18題,須完整作答才予計分,塗改一律不計分。

3.   比賽時間10分鐘。

硬筆字

二年級

1.   學生請自備鉛筆、橡皮擦、墊板等書寫工具。

2.   一律使用學校所發有格A4紙書寫,以教育部公佈之標準字體為準,比賽時間20分鐘,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5分,未及寫完者,每少一字扣3分。

   


 

二、本土語言:

()組別:分閩南語組、客家語組。

()競賽內容:

 

參賽年級

       

 

四、五年級

1. 每人限4~5分鐘。

2. 題目由教務處事先公佈,競賽員自選一道題目準備。

  

四、五年級

1. 每人限4分鐘。

2. 題目由教務處事先公佈,競賽員自選一道題目準備。

 

四、五年級

 

1.   競賽員自行現行課本中選定一首本土語言歌曲。

2.   演唱時間依選定歌曲而定。

 

     四、英語:

 

參賽年級

       

讀者劇場組

四年級

1.   全班上場比賽。

2.   表演時間:每組3~5分鐘。

讀者劇場組

五年級

1.   全班上場比賽。

2.   表演時間:每組3~5分鐘。

演說組

五年級

1.    每班2人。

2.    演說時間:每人3~4分鐘

 

柒、評分標準:

    一、國語及鄉土演說:

1.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百分之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百分之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二、國語及鄉土朗讀: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50。(以國語一字多音審定表為主)

2.聲情(語調、語氣):占百分之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三、作文:

      1.內容與結構:占百分之50

2.邏輯與修辭:占百分之40

3.書法與標點:占百分之10

  

 

 

    四、寫字(書法、硬筆字):

1.筆法:占百分之50

2.結構與章法:占百分之50

3.正確與速度: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平均分數3分,未及寫完者,每少寫1字扣平均分數2分。

    五、字音字形(正體字):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字0.5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如分數相同時,以正確美觀者

      予以評定優勝。

    六、歌唱:

1.技巧及風格:占百分之60

2.音色:占百分之20

3.儀態及伴奏:占百分之20

    七、查字典: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每題2分,塗改一律不計分;分數相同時,以交卷時間先後為評定標準。

    八、英語讀者劇場組:

1.發音、語調及流暢性:占百分之55

2.創意表現:占百分之10(僅限聲音部分)。

3.團隊合作:占百分之15

4.劇本內容:占百分之15(鼓勵創作)。

5.上下臺及觀賞秩序:占百分之5

6.時間:超越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九、英語演說組:

1.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45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占百分之45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10

4.時間:超越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分數1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捌、獎勵:各比賽項目選出優選數名,請校長頒發獎狀,並列為學校代表隊參與培訓,最優者推薦參加臺北市多語文競賽(成績若未達標準得從缺)。

玖、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拾、本計劃陳  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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