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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學組|
臺北市萬興國小105年度
國民小學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畫
壹、依據:105年9月20日北市教國字第10539237500號函。 貳、目的
一、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二、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三、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參、實施方式及日期
一、認證奬勵
1.於一年級新生入學後發予每人一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鼓勵學生參
2.獲高階獎狀者可獲頒兒童美術創作展專屬紀念品一份。
3.獲高階獎狀後仍繼續創作送件者,免參加校內複審、直接由學校送件參加決選。
二、評選作業:每年辦理一次兒童美術創作展(以下簡稱美創展) 初審、複審及決選作業。
(一)初審:
1.105年10月3日~11月7日請學生將三件作品交給美勞老師,請美勞老師每班挑選至多十位學生的作品(一人一件)交至教學組,每件作品填寫一張作品標籤,標籤請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附件一),請美勞老師協助填寫參加名冊(附件二)。
2.每位學生送交三件作品即通過初審,可在小小美術家護照核蓋認證章一次,每生每年至多可送六件作品,蓋認證章二次。
(二)複審:105年11月14日~11月18日由本校的評審小組(三位美勞老師)辦理評選,依作品送件比例評予優良作品金牌獎、銀牌獎或銅牌獎,並製發獎狀予以鼓勵。
複審獎勵-
1.評審委員們依據學生之年齡程度、作品之構思、創意、內
2.若作品未通過評審,則評以「再加油」,請美勞教師多給予
3.獎項比例:以各年級參加複審人數之比例計算,金牌占 10%、銀牌占20%、銅牌占30%、再加油占40%。
4.將利用兒童朝會或其他集會,公開頒發表揚,以玆鼓勵。
(三)決選:於105年12月1日~12月2日將金牌獎作品送達麗山國小,參加決選。
辦理步驟-
1.金牌獎作品將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逕送麗山國小參加
2.獲選參加美創展的小小美術家,可另獲教育局頒發
之獎狀一
肆、作品須知
(一)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以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送件。
(二)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及小於四開的作品請貼於四開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尺寸未符標準者,不予以審理。
伍、本實施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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