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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校外活動訊息

轉知內政部92年度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於100年效期屆滿後,憑證自動失效不再辦理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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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自然人憑證使用期限最長為8年(含展期3年),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如有重新申請憑證之需求,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工本費275元及e-mail信箱,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請,若有疑問請洽內政部,電話02-25132258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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