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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明(100)年起賡續由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依現行利率、條件承作,期間自100年1月1日至101年6月30日1案。
一、本貸款之相關規定如下:
(一)貸款對象:中央及地方各級機關、公立學校編制內員工,以及公營事業機構編制內員工。
(二)利率: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儲機動利率固定加碼0.345%機動計息,目前年息1.5%。
(三)額度:借款人每月應攤還本息之金額,不得超過每月俸給總額三分之一。另依照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19日函規定,金融機構對於債務人於全體金融機構之無擔保債務歸戶後之總餘額,除以月平均收入,不宜超過22倍。
(四)保證:借款金額80萬元以下,免徵保證人;借款金額逾80萬元者,應自行覓妥1位保證人,該保證人須由服務於「同一縣市」之公教員工擔任。為利公教同仁尋覓保證人,擴大「同一縣市」範圍,將臺北市與新北市及基隆市、新竹縣市、嘉義縣市,分別視為「同一縣市」。
二、辦理方式:合於資格條件之同仁,請逕洽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各地分行辦理。又請注意,政府對本貸款並不負貼補利息責任,或給予其他補助;如因本貸款發生任何糾紛,應依契約
及法令規定解決,本局或住福會並不涉入處理。
三、查詢網址及電話:(一)網址:臺灣中小企業銀行www.tbb.com.tw,住福會www.hw
c.gov.tw,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eserver.hwc.gov.tw;洽詢電話:(代表號)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0800-00-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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