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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5月24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政字第10236373000號
主旨:本(102)年端節將屆,請加強向員工宣導拒受商民餽贈、邀宴和請託關說,以維護本府優良公務文化,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02年5月21日府授政三字第10230593900號
函與教育部102年5月17日臺教政(一)字第1020072819號函
辦理。
二、鑑於端節期間商民餽贈、邀宴行為較為頻繁,請各機關學
校加強宣導,並配合下列措施:
(一)請各級首長與主管以身作則,利用集會親向所屬宣達本
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簡稱本規範),舉凡與機關
有職務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所為之餽贈與邀宴
,原則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二)請各機關運用各類管道,籲請商民不送禮、不邀宴,支
持本府相關廉政舉措,並加強宣導本府廉政肅貪中心廉
政檢舉專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743(
一起肅貪)」,鼓勵檢舉貪瀆不法。
(三)另請強化教育同仁,如遇無法判斷是否為請託關說案件
時,仍得依本規範第4點規定,於3日內簽報長官並知會
本局政風室登錄備查。
三、又據教育部函示:有部分學校老師迭有收受學生家長贈送
禮物情形,且端午佳節將近,三節期間向為民俗送禮高峰
期,鑑於老師對學生成績具有考核權利,為避免因收禮行
為致教學產生差別待遇,請加強宣導廉政倫理規範,樹立
教師良好身教形象,避免發生違反廉政事件;另傳部分學
生為爭取擔任班級幹部機會而有餽贈禮物以達其當選之目
的,亦請一併注意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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