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2年12月13日府授人給字第10214242600號函辦理。
二、檢送103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人員調查表及各場次明細表各1份,於102年12月19日(星期四)前將參加人員調查表(上、下半年場次)逕送人事室彙辦回報,請查照。
三、103年各機關學校將屆退休公教人員長青座談會參加對象及辦理時間如下:
(一)參加對象:
1、上半年場次:「103年7月16日或8月1日屆齡退休」及「年滿63歲以上,規劃於103年12月31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2、下半年場次:「104年1月16日或2月1日屆齡退休」及「年滿63歲以上,規劃於104年6月30日前自願退休」並具參加意願之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
(二)辦理時間:
1、上半年場次:預定於103年4月至5月間辦理(實際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2、下半年場次:預定於103年9月至10月間辦理(實際辦理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
(三)本項座談會參加對象以屆齡退休人員優先,如有缺額,再由當年度屆滿64歲、63歲規劃自願退休公教人員之優先順序依序遞補之。
三、囿於訓練資源有限,前開參加對象限定為公立學校教師、機關編制內職員(不含技工、工友及約聘、僱人員);又曾參加過本項座談會者,亦請勿重複參加,有意願參加者始需填寫調查表。
四、本項座談會辦理期間參加人員之膳宿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地方行政研習中心提供,惟差旅費由各機關學校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