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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訓育組|
本活動訂於105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於士林福林路官
比賽時間:105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1時30分。
四、比賽地點:士林福林路官邸花園
五、參賽對象:台北市、新北市各國民小學在學學生,分國小一、二、三低年級組,四、五、六高年級組。
六、繪畫主題:以自然景觀做為寫生的題材自由創作。
七、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5月5日止填妥報名表逕寄「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10號」,電話:2834-8959,或傳真至2832-1285。報名表格請向學校或忠誠扶輪社(電話:2531-3922,傳真:2511-4979)索取,或至網址:http://tcc9104.tcc.gov.tw/及http://blog.udn.com/apan710下載。個別報名或團體報名均可,低、高年級每組名額各一百五十人報名額滿為止。
八、參賽辦法:(一)參賽同學請於上午8時30分至8時50分辦理報到並領取畫紙(八開畫紙),未辦理報到將喪失比賽資格。
(二)參加團體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由團體指定一人統一辦理報到,請勿個別報到。以免產生作業混亂。
(三)參賽者須詳實填寫畫紙背面表格資料,以方便通知領獎,未填寫者無法參賽。
(四)請自備畫具、畫板等必須工具,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為八開畫紙格式,繪畫用具不限,未蓋主辦單位戳記不列入評審,參賽者須在比賽場地內自行創作。
(五)於報到完後開始繪畫,11:30前交卷,逾時交卷不受理,帶隊老師及家長不得協助作畫,一經發現取消參賽資格,請家長協助。以維持比賽場地秩序、公平性及參賽者榮譽心。
(六)得獎作品公佈網址:http://blog.udn.com/apan710。
九、評審標準:(一)內容、創意占百分之四十。
(二)構圖占百分之三十。
(三)色彩占百分之二十。
(四)字體占百分之十。
十 、評 審:由主辦單位聘請三位評審人員依公平公開之原則負責評審。
十一、領獎辦法:1.特優及優等獎將於比賽日後兩個月內,於忠誠扶輪社例會中進行頒獎,詳細頒獎日期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並邀請得獎人及其
2.佳作由主辦單位通知領獎。
3.得獎者會以電話通知,未通知者即表示未得獎,也可以來電詢問是否得獎
十二、得獎名額及獎勵:分低年級組及高年級組,每組均產生
特優一名 各頒發獎學金 6,000 元及獎盃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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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忠誠扶輪社盃-繪畫寫生比賽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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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 別 |
□低年級組(1、2、3年級) |
□高年級組(4、5、6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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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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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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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級 |
年 班 |
年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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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電 話 |
聯絡人姓名:
學校電話:
住家電話: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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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訊 地 址 |
郵遞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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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校 名 稱 |
國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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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號 |
(此欄由主辦單位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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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通知將寄至通訊地址或以電話通知,請填寫正確)
報名表格可自行影印或至:http://tcc9104.tcc.gov.tw/及http://blog.udn.com/apan710網站下載。
報名表請寄或傳真至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10號1樓
電話:2834-8959 傳真:2832-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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